为加强病死陆生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防范疫病传播,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保障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病死陆生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病死陆生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14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司。

  联系人:雷从从

  联系电话:010—84238451

  邮箱:lcjfkc@163.com

   

  附件:《病死陆生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司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