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现将2022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和申报数量

(一)项目类别

1.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资助额度

1.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不超过6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2万元;

2.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

3.思政专项不超过1万元。

(三)申报数量

1.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各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

2.除思政专项外,申请者(指项目主持人,下同)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不低于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70%。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选题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选题范围

1.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自主选题。基础研究应面向学术前沿,突出理论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应面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先支持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公共政策研究、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2.思政专项: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自主选题。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强高校思政工作体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应为高校在编或在岗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2.思政专项:项目申请者不限职称和学历。优先支持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一线思政工作者申报项目。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其他在研课题与拟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一样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各高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审核工作,择优推荐。

(二)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请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操作手册》,分为“申请者项目申报”和“学校审核”两个流程,进行规范操作(见附件)。

(三)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初审,审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科研诚信、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及师德学风等内容,审核合格后签署承诺书,由申请者将承诺书上传到系统。

(四)各高校需报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从系统“申请材料”中导出),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A、B表分开装订),以及《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学校登录系统审核通过后导出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报送至我厅,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nmg_Lxf@126.com,不受理个人申请。如有涉密材料,应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五)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申请者的申请书填报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通过初审。系统上报后仍出现相关问题的,教育厅不再退回修改,按不通过处理。

(二)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9月5日前报送至我厅科技与信息化处,联系人:苗立伟,刘相飞。联系电话: 0471-2857132,2856504。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1018室,邮编010011。

技术支持服务与联系方式请详阅操作手册。

本通知及附件请登录我厅网站(www.nmgov.edu.cn)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操作手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7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