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本)》(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85号公告),促进我区铅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2021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229号),现开展我区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工信局具体组织本地区铅蓄电池企业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自治区工信厅。

二、铅蓄电池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纸质版三份附光盘),报送所在地盟市工信局。

三、《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本)》、《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本)》等,请从工信部网站自行下载。

联 系 人:李占军   孟根柱

联系电话:0471-6610236  0471-4320237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229号)

          2.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2015年本)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