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外资稳外贸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推进产业强市,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实现质量效益双提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规模总量:2020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6亿美元,进出口总额140亿美元。到2022年,三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超50亿美元,累计进出口总额超430亿美元。质量效益:到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外资占比达60%,一般贸易进出口占比达64%。争先进位:到2022年,实际利用外资和进出口总额均列全省前六位。

二、主要工作

(一)推动利用外资扩量增效

1.扩大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重点围绕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化工及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高端环节、拥有核心技术、带动力强的制造业项目。加大疫苗、抗体药、诊断试剂及高端医疗器械、化学药新型制剂等产业利用外资,拓展医药领域外资产业投入。瞄准高技术船舶及配套产业、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新能源装备产业等领域,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业外资集聚。推动专用化学品、特种化学品、功能化学品以及新材料产业发展,扩大化工及新材料领域利用外资优势。加大与先进制造业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利用外资,持续推进金融保险、商贸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融资租赁等服务业利用外资。到2022年,全市先进制造业三年累计利用外资30亿美元。

2.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外资。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外资目标导向,依托产业基础,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产业,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聚焦大飞机、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集聚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资龙头企业;瞄准未来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做好产业规划,有针对地突破一批基因检测、干细胞治疗、第三代半导体、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不断提高新兴产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到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外资占比达60%。

3.强化开发园区利用外资主阵地作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形势,灵活创新招商方式,积极运用“云推介”“云洽谈”“云签约”等方式,保持密切跟踪,推进项目落地。开发园区要围绕“三比一提升”行动方案目标,聚焦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加强产业投资规律研究,高标准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强化产业链招商,瞄准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境内外资集聚区和欧美、日韩等境外产业集聚区,招引一批优质外资大项目,不断做大外资总量,做强产业特色,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鼓励开展国际合作,推动中日、中印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支持泰兴经济开发区和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提升载体能级,增强外资集聚能力。到2022年,全市重点开发园区三年累计利用外资48亿美元。

4.推动多渠道利用外资。完善外资并购促进平台建设,加快本土企业国际化进程,引进国际知名企业参与合作,通过并购重组、改造和整合,实现高端嫁接。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再投资,积极关注本地区经济效益好、利润率高、有发展前景的世界500强企业投资动向,推动外国投资者以其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利润、股利(股息)、外方股东贷款等转增注册资本,从增资扩股中催生项目。支持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返程投资以及外资企业债转股。全市每年新增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3-5家。到2022年,全市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达50家。

(二)推动外贸发展稳中提质

5.壮大外贸经营主体。聚焦新冠肺炎疫情对当前外贸带来的影响,加强对外贸龙头企业的跟踪服务,采取“一企一策”等个性化措施,加大对企业市场开拓、贸易融资、出口信保和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支持企业通过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洽谈、委托境外代理商参加境外展会、加强与跨国零售巨头合作等多种方式,帮助骨干企业稳住订单、拓展客户、扩大份额。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计划,加强技能培训、业务指导、政策宣讲,推动企业实现自营进出口。借鉴江苏自贸区经验,发挥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点优势,吸引跨国公司、国际知名贸易商在泰设立区域总部、营销结算中心。到2022年,全市进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进出口额占全市比重超80%,三年累计进出口360亿美元。

6.促进外贸优进优出。依托生物医药、船舶、聚合物复合材料等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外贸优势产品抢占国际市场。加快医药产业“走出去”步伐,引导企业加大新药研发投入,增强产品竞争力;深化与国外医药企业合作,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开展国际市场准入认证,拓宽医药产品营销渠道。推动船舶企业强化与船级社以及境内外设计研发机构合作,加快船舶产业提档升级,扩大市场份额。聚焦精细化工领域,加快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出口规模。到2022年,医药、船舶、化工产业三年累计出口突破90亿美元。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平台作用,扩大与我市优势产业相配套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快泰州综保区、靖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及省级化工、木材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发展,扩大资源型大宗商品和重要生产资料进口。到2022年,三年累计进口达135亿美元。

7.推动外贸企业自主创新。鼓励机电、医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人才集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AEO认证,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推动企业创新自主品牌,通过海外并购获取品牌、技术,实现由贴牌生产向委托设计制造和自有品牌方向转型,提升自有品牌市场份额。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国际通行体系认证,加大对自主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和海外维权力度。到2022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达8%,一般贸易进出口占比达64%。

8.加快外贸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泰有贸”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建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和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加强跨境电商“六体系、两平台”建设,拓展服务功能和数据互通,推动产业要素集聚。利用“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拓展海外市场,融入国际营销网络,争创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医药研发、软件及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小提琴、装饰画、礼品玩具等文化产品“走出去”步伐,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健康、文化产品和检验检测等服务贸易产业。到2022年,建成进出口额超1000万美元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企业)2-3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落地。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外资、外贸、金融、就业、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抗疫情稳外贸的意见》,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坚定发展信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政策宣传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优化营商环境。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创新服务方式,实现项目招引“不掉线”,服务企业“不断档”。建立重大外资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完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整合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和平台,打造外贸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口岸扩大开放,强化运营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办事环节,全力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稳外资稳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举措,协调解决重点难题,有力有效推进外资外贸稳增长。强化考核推进,将外资外贸主要指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外资和一般贸易进出口占比等指标纳入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综合考核,严格实行重点开发园区高质量项目建设“三比一提升”考核办法,确保稳外资稳外贸工作落实到位。